黃年來
福建省三明市真菌研究所 365000
【中文摘要】 <正> (三) 品種登記(注冊)制度我國目前仍未制定食用菌品種登記制度,現(xiàn)介紹日本種苗法中有關食用菌品種登記制度供參考。 1978年12月日本修改了《農(nóng)產(chǎn)種苗法》的部分法律條文,制定了新的種苗法。這個法律是由品種登記制度和指定種苗制度兩部分組成的。品種登記制度是登記(注冊)新育成的品種,保護育成者權益的制度。指定種苗制度是政府指定可以流通的種苗的制度,是加強種苗流通過程中質量管理的制度。
【文獻出處】 中國食用菌,Edible Fungi of China,編輯部郵箱,1992年06期 【DOI】CNKI:SUN:ZSYJ.0.1992-0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