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擦邊球”的功能食品
12月22日,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二審稿在保健食品、媒體責任、轉基因食品標志等方面有所增減,也因此備受關注。
據媒體報道,信春鷹委員在審議中提出,保健食品廣告應嚴格規(guī)定。原有法律對食品廣告有嚴格的規(guī)定,明確“食品廣告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的功能”,但實踐中,電視臺的很多食品廣告,都以各種直接的或隱諱的方式宣傳食品的功能,“絕對不說吃這個可以頂餓,而是說它是有其他功效的”。
“保健概念食品”亂象叢生
市場上有不少產品打出了“養(yǎng)胃”等保健旗號,不屬于保健食品,卻有功能聲稱,這是它們的共同特點。
信春鷹舉例稱,現(xiàn)在廣泛做的猴菇餅干廣告,其中就用了“養(yǎng)胃”這兩個字,它的價格是其他同類餅干的若干倍,而且該餅干藥店和食品店均在賣。對此,信春鷹建議綜合考慮食品廣告的特殊性,對食品廣告作出更加嚴格的規(guī)定。
記者了解到,除了猴姑餅干,市場上還有不少產品打出了“養(yǎng)胃”的旗號,如黑芝麻乳,以及一些養(yǎng)胃茶、天然本草植物飲料等。不屬于保健食品,卻聲稱能“養(yǎng)胃”,這是現(xiàn)有“養(yǎng)胃”食品的共同點。
除了養(yǎng)胃以外,各種保健概念食品更是層出不窮,比如,大米是我國的主糧,近年來,不少保健概念大米紛紛進入市場,如“高鈣富硒大米”、“竹營養(yǎng)米”,“麥飯石大米”等。
中國農業(yè)科學院稻米質量安全評估創(chuàng)新團隊首席研究員朱智偉研究員稱,市場上的保健概念米,是市場營銷的一個策略,從實際保健療效來講,沒有相應的動物實驗,或者其他什么實驗來驗證,就很難去說這個問題。古語說“凡藥三分毒”,大米是日常主食,人們難于控制攝入量,不贊成將大米用于保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