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蟲夏草,現在開始含著吃”,伴隨著這句廣告語,極草開始廣為人知。不過,知名打假人王海近日卻舉報稱,“宣傳產品有治療和保健功效,但是卻無科學依據,極草涉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據悉,王海已以生產、銷售不安全食品以及虛假宣傳為由,向北京、青海等多地的工商、藥監(jiān)部門舉報極草。
極草被舉報的背后,是冬蟲夏草面臨的多重尷尬。雖然從一開始,大家都說冬蟲夏草中含有蟲草素,但并未有人或機構拿出過有效證據。這使得冬蟲夏草中是否含有蟲草素這一問題,一直存在爭議。同樣存在爭議的,還有冬蟲夏草的身份,其到底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還是屬于中藥飲片范疇?
工商部門已立案
根據王海對媒體的描述,今年10月他在北京朝陽大悅城的“極草5X冬蟲夏草”店購買了一盒極草至尊含片,價格為29888元,生產廠家是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
“銷售人員稱,極草含片對疾病有輔助治療作用,能輔助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癌癥等。”王海說,當他詢問極草屬于何種產品時,銷售員稱屬于滋補品、保健品。但是極草外包裝上沒有保健品認證標識和保健品批號,也無藥品批號。
王海認為,極草產品不是中藥飲片,也不是保健品,那就應該屬于普通食品。而普通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預包裝食品營養(yǎng)標簽通則》等的規(guī)定,產品包裝上應當標注成分或者配料表、產品標準代號、營養(yǎng)標簽等,但是這些極草都未有標注。“極草并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其產品標簽上標注的‘青20100041’,經查實為藥品生產許可證號。”王海稱。
10月31日,王海以“銷售不安全食品”等為由將北京極草苑商貿有限公司舉報至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11月5日,他以“生產不安全食品”等為由將極草的生產商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舉報至青海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11月24日,朝陽分局回函稱,經初步調查認為,該公司“涉嫌虛假廣告宣傳,分局已立案調查”。
“某種東西要宣稱有某種功效,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要有功效成分,二是這種功效成分的含量不能太低。”王海表示,11月17日,他委托北京某檢測中心對其提供的極草產品進行檢測,樣品編號為141117-YFC-001,檢測項目是“蟲草素”。12月1日,王海拿到檢查報告,報告顯示檢測結果為“未檢出”。檢驗報告顯示,生產單位/樣本來源為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在王海認為,“宣傳產品有治療和保健功效,但是卻無科學依據,極草涉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據了解,極草一方的生產商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已于近日采取了法律手段,向王海及相關單位就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提起訴訟,現已被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qū)人民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