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店盜竊作案10多起,總涉案價值達160多萬元,專偷蟲草、電腦、煙酒等高檔貨,讓無數(shù)商家為之恐慌的的盜竊團伙終究逃離不了法律的制裁。日前,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團伙的系列盜竊案件作出一審宣判,主犯覃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3年2月5日,溫州市區(qū)松柏路的延生堂藥店600多克、價值4萬多元的蟲草遭竊。
同年4月24日,溫州市區(qū)人民路葉同仁藥城內發(fā)生一起特大盜竊案,被盜的蟲草高達2200多克,價值60多萬元,震驚一時。警方經深入偵查鎖定并抓獲了以湖南籍男子譚某為首的三人盜竊團伙。
覃某,1982年出生,湖南靖州人,曾兩次因盜竊被判刑,他稱,以前都是單獨作案,2013年農歷正月在老家碰上了好友吳某,二人便“一拍即合”,到溫州作案。之后吳某又找來了貴州男子石某一起參與。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間,被告人譚某等3人多次于凌晨在市區(qū)多個繁華地段,盜竊藥店、手機店、煙酒行、婚紗店等店鋪10多起,盜竊蟲草、海參、電腦、手機、煙酒等高檔商品,總涉案價值達160多萬元。
盜竊后由覃某負責找專門的人進行銷贓,偷得的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低價銷贓給湖北人李某,煙草和蟲草等物品則通過溫州市區(qū)一家禮品回收店進行銷贓。
法院認為,被告人覃某盜竊數(shù)額特別巨大,曾數(shù)次犯盜竊罪被判處過刑罰,又系累犯,主觀惡性深,且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最大,遂作上述判決。團伙成員吳某和石某分別因盜竊罪獲刑十三年和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