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
1月25日 全縣各公社革命委員會改為管理委員會。
1月 省總工會批準建造慶元縣工人俱樂部活動樓。1984年2月竣工投入使用。
1月 江根公社活捉小豹一只,送往杭州動物園飼養(yǎng)。
2月17日 縣委批轉宣傳部《關于宣傳工作意見的報告》,指出要學好中央指示,宣傳四項基本原則,抓好《準則》、《黨章》學習和文化戰(zhàn)線工作,開展統(tǒng)戰(zhàn)工作,加強隊伍思想組織建設。
2月 農村工作辦公室改稱縣農業(yè)委員會。1984年1月撤銷。
3月12日 建立慶元縣農業(yè)區(qū)劃委員會,戴松年兼主任。
3月 省委任命劉玉峻為中共慶元縣委副書記。
4月1日 城關鎮(zhèn)等遭受10級龍卷風襲擊,損失慘重。
4月13日 省政府批準安南公社分設小安、南坑兩個人民公社管委會,西溪公社更名為龍溪公社。
4月下旬 成立縣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劉玉峻任組長。
4月 省委召開地、市委書記會議后,縣委下發(fā)〔1981〕51號文件,全縣開始推行聯(lián)產計酬責任制,5月建立各種形式的責任制。而新村、曹嶺、桐山、城鎮(zhèn)等率先自發(fā)搞起包產包干到戶。至10月止,全縣99.5%的生產隊建立責任制。其中“完成國家的、交足集體的、留下的都是自己的”大包干形式深受農民歡迎。
4月 建立慶元縣司法局。1983年8月建立司法局黨組。
6月6—8日 全縣民兵工作會議召開,傳達中央〔1981〕11號文件和地區(qū)民兵工作會議精神,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縣基干民兵由5500人調整為3500人,提高民兵素質。
6月17日 麗水地委、紀委通報表揚慶元縣委副書記賈秉清艱苦奮斗、扎根山區(qū)30年和劉玉峻廉潔奉公、勤奮工作的典型事跡。
6月28日—7月5日 縣委組織了讀書學習會,學習十一屆六中全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和《陳云文稿》。
6月30日 縣委召開建黨60周年紀念大會,各區(qū)、社舉行了紀念晚會;同時在縣文化館舉行了黨史照片展覽。
6月 縣公證處成立。
7月1日 為紀念中國共產黨建黨60周年,縣文化館舉辦了革命文物和歷史文物展覽。
7月11—14日 縣七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出席會議代表147人,列席63人,會議聽取、審議了縣革委會、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通過了五項決議,選舉產生七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10人,賈秉清當選為縣人大主任,梅顯恒、葉紀律、蔡志祥、韓德永當選為副主任;戴松年當選為縣長,劉玉峻、鐘承森、練華芳、劉先標當選為副縣長;劉延齡當選為縣人民法院院長,潘玉聽當選為縣檢察院檢察長。縣人民代表大會始設常務委員會,縣革命委員會改稱縣人民政府。
7月20日 縣委發(fā)出《關于積極完善生產責任制,加快農業(yè)發(fā)展的若干規(guī)定》,要求各區(qū)、公社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和完善聯(lián)產計酬責任制。
8月9日 縣委組織聯(lián)合調查組,調查江根公社借荷江公路開通之機,利用公款請客的錯誤做法。
8月15日 縣委成立黨史資料征集領導小組,吳興榮任組長,下設辦公室。1982年5月和1984年3月,進行兩次調整。1984年11月撤銷領導小組,保留黨史辦公室。1986年5月更名為黨史資料征集研究委員會。1991年8月改名為縣委黨史研究室。1997年9月,縣委黨史研究室與縣志辦公室合并,稱中共慶元縣委史志辦公室。
8月15日 縣委成立黨史資料征集領導小組,吳興榮任組長,下設辦公室。1982年5月和1984年3月,進行兩次調整。1984年11月撤銷領導小組,保留黨史辦公室。1986年5月更名為黨史資料征集研究委員會。1991年8月改名為縣委黨史研究室。1997年9月,縣委黨史研究室與縣志辦公室合并,稱中共慶元縣委史志辦公室。
8月18日 縣委、縣政府聯(lián)合致信粟裕將軍,懇請為慶元烈士陵園紀念碑題詞,因病未果。
8月19日—28日 縣委召開擴大會議,有304人參加會議,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8月 縣委抽調機關干部140人和區(qū)、社干部600余人組成宣講《決議》、落實責任制工作隊,進駐全縣32個社、鎮(zhèn)開展工作。
8月 荷地、竹口、菊隆三區(qū)出現破壞山林歪風,約13萬株林木被盜伐。
9月15日 縣委舉辦了學習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決議》干部輪訓班。同時學習胡耀邦《講話》和《陳云文稿選編》。至12月20日共舉辦4期,培訓680人。
9月25日 縣委號召全縣各級黨組織認真學習宣傳《中共中央關于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
9月14日 省委書記鐵瑛來慶視察。
9月 縣自來水廠建成。
秋 根據國務院《保護森林,發(fā)展林業(yè)若干問題的決定》,縣政府在嶺頭、竹口公社進行了林業(yè)“三定”(定所有權、定責任山、定自留山)試點,至1982年10月完成。共發(fā)林權證5791張,落實林權面積236.60萬畝,劃自留山9.8萬畝,調解山林權屬糾紛1796起,處理破壞森林案件152件。使“土改時山不清,合作化時林不清、四固定時界不清”難題得到基本解決。
10月16日 縣公安局破獲了一起“中國眾和黨”反革命集團案件,逮捕了四名骨干分子。
11月10日 召開全縣菇民代表座談會。會后派出30名干部分赴閩、贛及有關地、縣加強對菇民的生產領導。
10月25日-11月2日 縣委召開四級干部大會,部署全縣山林定權發(fā)證工作,次年元月完成全部發(fā)證工作。
11月 縣委政法委員會建立。
11月 縣委針對農業(yè)生產責任制變動中的混亂現象,轉發(fā)縣農委《關于加強領導,搞好秋收分配的意見》,促進了責任制的穩(wěn)定變革。
11月 縣委對山林定權發(fā)證作出部署后,賈秉清等領導先后到15個公社調查研究,提出12條具體意見,指導山林定權發(fā)證工作。
11月 全縣開展“五好家庭”評選活動,評出“五好家庭”31戶,“三八紅旗手”105人。
12月3日 省林業(yè)廳廳長劉則山、林場處處長吳紅等到慶元林場檢查指導工作。
12月27—29日 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召開,貫徹中央〔1981〕22、23號文件和省委〔1981〕51號文件精神,實行全黨動手、綜合治理,整頓社會治安,爭取社會治安情況好轉。
12月28日 在閩浙贛毗連地區(qū)護林聯(lián)防委員會的幫助下,慶元官塘公社白柘洋大隊和福建壽寧坑底公社溫當洋大隊爭執(zhí)達13年之久的山林糾紛達成和解協(xié)議。
12月 中國工商銀行慶元縣支行與縣人民銀行合署。
12月 縣長戴松年調離,縣人大常委會任命劉玉峻為慶元縣人民政府代縣長。
1981年 全縣農業(yè)生產責任制經過曲折歷程后,以大包干為主要形式的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全面得到落實。當年全縣糧食比上年增長9.5%。
1981年 縣政府發(fā)布《關于城鎮(zhèn)建設規(guī)劃和土地使用管理》通告,自此,城鎮(zhèn)建房用地納入規(guī)劃管理。
1981年 對全縣個體工商戶進行登記發(fā)證工作,推行有證經營。
1981年 全縣國內生產總值5505萬元,工業(yè)總產值2886萬元,農業(yè)總產值3790萬元,農民年人均純收入130元,比上年增加20%。
1982年
1月6日 縣委向各級黨組織發(fā)出《關于認真學習、堅決貫徹執(zhí)行省委關于切實抓好婚事新辦、反對鋪張浪費的指示》。
1月 省廣播電視大學慶元縣工作站成立。次日開設教學班,設文、理兩科。
1月 慶元巾子峰電視差轉臺建成,可覆蓋全縣30%的收視面積。
2月15日 縣委轉發(fā)對臺工作組《一九八二年對臺工作意見》。
2月23日 中央辦公廳公布《關于深入開展“五講四美”活動的報告》,規(guī)定每年三月為“全民文明禮貌月”,縣委發(fā)文要求各級黨組織開展文明禮貌月活動。次年2月,荷地區(qū)校吳新富老師獲省、全國“五講四美”為人師表優(yōu)秀教師。
2月25日 地委書記梁如志等一行四人來慶檢查指導工作。
2月下旬 縣公安局破獲新村區(qū)以劉×為首的“智勇軍”犯罪團伙。
2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職工教育工作的決定》發(fā)布后,慶元舉辦了文化補習班和技術補課班。
3月12日 副省長王家揚來慶視察教育工作。
3月 慶元縣營林公司成立,這是經濟體制改革后成立的全國首家營林企業(yè),實行國家與集體(戶)聯(lián)合營林。
3月 為貫徹省委〔1982〕2號文件精神,縣委、縣政府發(fā)出《切實搞好民辦教師隊伍整頓的通知》。
春 根據中共中央1月11日《緊急通知》和〔1982〕17號文件,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斗爭。慶元共查處經濟違法犯罪案件72件,追回贓款贓物88176元。
4月11日 縣委發(fā)布《關于鞏固“全民文明禮貌月”成果和深入開展“五講四美”活動的決定》。
4月中旬 建立縣城治安聯(lián)防隊。
4月中旬 建立縣城治安聯(lián)防隊。
4月 省委任命鐘承森為中共慶元縣委副書記。
5月1日 慶元舉辦首屆“松源音樂舞蹈晚會”,并決定今后每4年舉行一次。
5月3日 縣政府召開全縣第一次土地管理與村鎮(zhèn)規(guī)劃會議,針對建國32年來人口增加71400人,而耕地減少2萬余畝,人均由2.7畝降為0.96畝的現狀,強調保護和愛惜耕地的重要性,提出依法從嚴管理土地工作。
5月5日 成立萬里林區(qū)公所,原“萬里林工商聯(lián)合企業(yè)”撤銷。
5月27日 成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慶元縣支公司。
5月 慶元郵電局職工吳小和被國家郵電部評為“全國優(yōu)秀投遞員”。1985年5月再次獲得這一殊榮。
6月1日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轉的《全省糧食工作會議紀要》,慶元開始實行糧食征購、銷售、調撥包干“一定三年”不變的政策。
6月12日—22日 慶元連降暴雨,多處發(fā)生洪澇災害??h委、縣政府緊急動員,組織干部群眾投入抗洪救災。
6月18日 縣職工教育委員會成立,下設辦公室。
6月 縣委建立“群眾接待日“制度,規(guī)定每月一、十五日由常委輪流值班,接待群眾來訪。
7月1日 全國進行第三次人口普查,慶元人口普查結束后,全縣人口為168998人。全縣有32個社(鎮(zhèn)),277個大隊,1704個生產隊,4個居委會,73個居民小組,35060戶。其中畬族927人,蒙古族4人,黎族2人,滿族1人。
7月25日 慶元首屆中學生科技夏令營開營,營地設萬里林。
7月 縣人民政府針對舉水公社月山村村民370余戶無設計規(guī)劃已圍好的宅基地達124畝一事,批復同意舉水公社黨委、管委會調整意見,為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同意進行全面統(tǒng)一規(guī)劃拆建工程。至1985年8月,全部拆除舊房、改建新房工程竣工。全村300余戶僅用47畝土地,節(jié)約70余畝,取得了良好社會效益。
8月13日 根據省委指示,縣委決定恢復健全全縣黨的宣傳網絡。
8月 車根至齋郎公路動工。1989年6月竣工通車。
8月14—17日 連續(xù)收繳了降落荷地、新村、菊隆等地臺灣空飄汽球9只,傳單18種50余公斤,心戰(zhàn)物資36件。
8月21日 縣委派出19個工作隊570余人進駐高山地區(qū)社、隊,協(xié)助落實林業(yè)“三定”工作。
8月24日 縣政府批準成立縣法律顧問處。
8月 縣委召開全委會,貫徹省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著重研究進一步完善農業(yè)、林業(yè)生產責任制。當年,全縣生產隊調整為1764個,其中包產到戶65個,包干到戶1617個,“雙包”占總隊數的95.35%。
9月13日 縣物資整頓工作隊到菊水公社進行財務清理試點。至次年11月16日止,全縣共清理整頓了2058個單位的財務物資。
9月14日 縣委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認真學習黨的十二大文件,深刻領會文件精神。
9月 縣委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文物普查。
9月 縣公安局陳余數被省政府授予“省公安戰(zhàn)線先進工作者”。
10月 劃黃皮、車根、橋陌、桐梓四村建立黃皮管理區(qū),隸屬萬里林區(qū)。84年5月改為車根鄉(xiāng)。
10月7日 吳鳴翔當選為省總工會第八屆委員會委員。
10月31日 縣委、縣府發(fā)出《關于限期強行制止亂砍濫伐森林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立即下基層宣傳《森林法》及有關林業(yè)政策、規(guī)定。
11月3日 召開縣第六次工人代表大會,周家森當選為總工會主任。
11月6日 共青團慶元縣第九次代表大會召開。九屆一次全會選出常委7人,何如財當選為書記,呂興仁、張麗君當選為副書記。
11月22日 縣委發(fā)出《關于執(zhí)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濫占耕地建房問題的報告>的具體執(zhí)行意見》,決定對全縣1979年后占田造屋情況進行登記。
11月30日 嶺頭公社析置南峰公社。
11月 縣人大頒發(fā)《農村土地管理實施試行細則》,貫徹國務院有關條例,加強合理利用土地、保護耕地工作。
11月 縣委批準公安局向全縣干部職工印發(fā)《治安保衛(wèi)守則》。
11月 縣委決定在全縣開展計劃生育宣傳月活動,采取書記包片、常委包區(qū),派宣傳隊下去抓的方法進行。至12月4日,全縣有1558人結扎。
11月 慶元曹嶺餐館被國家商業(yè)部授予“全國商業(yè)系統(tǒng)先進集體”稱號。
11月 慶元中學彭德南老師榮獲“全國千名優(yōu)秀體育教師”稱號。
12月13日 省政府批準設立左溪區(qū),轄荷地區(qū)劃出的5鄉(xiāng)(江根、左溪、官塘、青竹、竹坪)。
12月19—20日 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干部大會,學習傳達趙紫陽《在各省、市委書記會議上的講話》,要求各區(qū)加強國策教育。
12月20日 縣委批轉政法委《關于加強今冬明春社會治安工作的意見》。全縣已有治保組織365個,治保人員1809人。
12月27日 縣委決定成立縣計劃生育宣傳月活動領導小組,劉玉峻任組長,下設辦公室。
12月28日 縣委召開全縣計劃生育宣傳工作會議,貫徹中央、省有關會議精神。
12月 荷地析置楊橋鄉(xiāng),黃田析置三坑鄉(xiāng),竹口析置黃新鄉(xiāng),后廣析置車根鄉(xiāng),隆宮析置黃坑鄉(xiāng)。
12月 慶元氣象局牟春瑾被國家氣象局授予“質量優(yōu)秀測報員”。
1982年 縣林科所吳鳴翔被省政府授予“省先進科技工作者”。
1982年 慶元林場徐培金被省委授予“省優(yōu)秀共產黨員”。
1982年 成立縣文化管理辦公室。
1982年 進行全縣第二次土壤普查。
1982年 舉水鄉(xiāng)調解員吳守權被省政府授予“省調解先進工作者”。
1982年 隆宮鄉(xiāng)隆宮村何青被省政府授予“省農業(yè)勞動模范”。
1982年 全縣國內生產總值6427萬元,工業(yè)總產值2944萬元,農業(yè)總產值4224萬元,農民年人均純收入170元,比上年增加30%。